第九十四章把他从乌龟壳里钩出来
康延居(今昌都一带)这里是原东女国聚集地,虽然东女国是一个以女性为中心的国度,科技和生产力水平相对比较落后。
但是,这只是相对而言。东女国喜欢居住“重屋”,可以理解为楼房,一般民众居住的重屋为上下三层,官员和纵(rdsong)主,则居住上下六层,女王则居住九屋。
在《鬼吹灯》里有一季叫九层妖塔,其实,就是在这个范围里。当然,这不是什么妖塔,而是苏毗女王宫。这种以纯粹的石材,用糯米汁灌封的建筑,其实是最好的堡垒。
而整个康延居城,就是一座座石塔形成的丛林。
别说是冷兵器时代,就算是热兵器时代,遇到这样的地形和建筑,除了强拆,没有其他办法。
外围十数万吐蕃军队不主动进攻,刘统与寻相也乐得清静。
然而,沉寂的日子注定不能太久。
和平,终究会被打破。
“轰轰隆隆……”
天色刚刚蒙蒙亮,城外就传来巨大的轰鸣声,根本就不用眼睛去看,也知道吐蕃人发起了进攻。
兵来将挡,水来土屯。
就在吐蕃军队密密麻麻沿着山坡向上佯攻的时候,刘统终于发动了进攻。
康延居城的第一战,并不是双方的弓箭,也不是石炮,而是牦牛。
而且并不是单独的牦牛,而是用铁锁链串在一起,十头牦牛为一队,牛上绑着木架子,架子上绑着锋利的尖刀。
数百头牦牛借着山势呼啸着,冲向正在进攻的吐蕃军队。
“放箭!放箭!”
“射牛,射牛!”
“那边又过来了一群,朝那里射,朝那里射!”
“射头,笨蛋,快射头!”
……
吐蕃军队将士惊呼声怒喝声响成一片。吐蕃骑兵擎起骑弓,朝红着眼睛冲撞而来的牛群玩命的放箭,抛洒出一片片绵密的箭雨。
他们箭法精准,能骑在飞驰的战马背上一箭射中远处一只野兔,他们当中的佼佼者甚至能一箭将天空中盘旋的大雕给射下来,让他们射牛那根本就不在话下,弹指之间,冲在前面的牦牛便变成了特大号刺猬。
但是,但是的但是,牦牛不是野兔,也不是大雕,它们皮糙肉厚,生命力顽强,骑弓的弓力又弱,哪怕是用重箭,想一箭射死一头牦牛也是非常困难的,中箭后的牦牛群狂性大发,冲击得更凶,更猛。
如果牛背上再有一名身披铁甲手持马槊的骑兵,没有人会怀疑这是一支出色的重骑兵。
虽然,牦牛群上并没有骑兵,可是牦牛头上的尖刀,借着巨大的惯性,可以毫不费力地将吐蕃将士,串成血葫芦。
“嘭嘭嘭……”
沉闷的撞击声在锋线不断响起,随之而来的还有骨骼断折的脆响,吐蕃骑兵锋线上人仰马翻,高速飞驰的牦牛和吐蕃战马迎头相撞,造成致命的后果,不管是牛还是马,都在轰然相撞之后哀鸣着轰然倒下,马背上的吐蕃骑兵被这股可怕的冲击力生生抛了出去,摔在地上两眼发黑,还没弄清楚哪根骨头断了,碗口大的牛蹄或者马蹄就从他们身上狠狠的踩了过去。
肚破肠流,血水飞溅!
无数部落头人眼角眦裂,双眼几乎要瞪出血来。他们部落的勇士,那些出色的小伙子,就这样摔倒在地上,被牛和马活活给踩成了肉泥。
也幸亏吐蕃人没有收尸土葬或火葬的传统,他们流行天葬,所谓的天葬,就是把尸体放在指定的地点,任由秃鹰或其他鸟类啄食。现在倒是省事了,都踩成肉泥,直接可以省事了。
“该死的贱货……”
吐蕃骑兵或进攻的步兵被这数百头牦牛冲得溃不成军,狼狈不堪。
如果是蜂拥而来的牦牛阵对阵唐军部队,他们在唐军的重弩之下,很难发挥出这种恐怖的杀伤力。只是非常可惜,吐蕃军队的装备实在太差了,他们缺乏重弩,缺乏硬弓,也缺乏破甲箭。
好在,关键时刻吐蕃国师宇文化及及时提醒前线的指近挥的茹达仁。
“用投矛!”
虽然说投矛射程太近,有效杀力只有三十步的距离,可是矛的重量大,穿透力更强,别说牦牛,就算是拿着包裹着铁皮的轻型盾牌也扛不住投矛的致命一击。
好在宇文化及的命令非常及时,原本不知所措的吐蕃将士,赶紧取出掷矛朝迎面冲来的牦牛群掷去。
这招终于奏效了,掷矛洞穿牛腹,造成致命的伤害,很多牦牛在中了一矛之后便轰然倒下,再也爬不起来了。
但冲过来的牛实在太多了,他们就算有三头六臂都招架不住,战马一匹接一匹被撞翻。幸亏他们的队形足够的疏散,后面的主力部队有比较充裕的躲避空间,不然只是这一轮牦牛冲撞就足以让他们哭出尿来了。
刘统等乐得哈哈大笑,嚣张的冲狼狈不堪的吐蕃将士吼道:“杂碎们,当心点,下次我们用马群冲你们!”
苏毗那珍到底还是女人,看着七八百头牦牛变得一阵牛尸,心疼的眼睛都红了。
寻相安慰道:“那珍你放心吧,将来打败吐蕃人,我把他们的牛都抢过来,你的牛死了一头,我赔你十头!”
听着这话,苏毗那珍的心情这才好一些。
可是,这七八百头牦牛造成了吐蕃军队超过四千人马的伤亡。虽然吐蕃人命不值钱,可是,用一头牦牛换六七条人命,怎么算都不算亏。
茹达仁清点一下伤亡,气得七窍生烟,超过两千多余百名吐蕃骑兵被战马、牦牛踩成了肉泥,受伤的也不在少数也超过两千余人,三千匹战马在撞冲上筋断骨折,彻底的残了!连康延居城一根毛都没啃到,竟损失了这么多人,茹达仁简直难以置信,一众部落头人更是怒火冲天,都不用茹达仁下命令了,各自指挥自己的部众朝康延居城发起进攻。
正所谓一招鲜花,吃遍天。
刘统继续组建他的牦牛阵,反正城中的牦牛多达五千余头,还有三千多匹战马,像这样的交换比例,他可以用这八千多头畜生,换数万吐蕃军队。
……
陈应虽然转道向康延居城方向前进,但是距离康延居城还有五十多里的时候,陈应就命令部队停止前进。
这是一处弱水的支流(沧澜江),这里背靠山林取水便利,前方几里处有突兀的山峦利于观察和设隘。一但吐蕃人的骑兵杀了过来,就可以利用山坡的陡峭和坡度,快速将战马的速度提起来,最重要的是,这里距离山谷口有将近五六里的距离,完全在钩镰枪骑兵最佳杀伤范围之内。
为了避免遭遇火攻,陈应还提前叫人在山林里砍伐了树木做出了圆环形的防火地带和以备撤退用的安全通道。
就在陈应带着人马正在忙碌的时候。
在数十百吐蕃人的拱卫下,一名身穿黑色斗篷的黑衣人来到对面的木尔多山上。
黑衣人不是别人,正是吐蕃现任国师宇文化及。
宇文化及居高临下,观察着陈应所部的营盘,然后不禁感慨道:“薛绍虽然年轻,用兵却是相当老练。光是扎下的这个营盘若,就足见他有真才实学。”
身边的松赞干布有些不以为然,“国师,这等营盘,唐国多数的将领都会布排吧?”
“每个人都能把饭菜煮熟,但好厨子总是屈指可数。”宇文化及摇了摇头,说道:“我曾有幸追随过先父一起征战,他老人家的手段一度让我叹为观止。今日,若非是提前知道这只军队是陈应统领,我一定会以为是家父再世了……的确是百闻不如一见,陈应还不到三十岁,他出道以来,逢战必胜,却胜而不骄,真是后生可畏啊!”
松赞干布道:“听闻陈应弱冠成名,想必读的兵书也不太多!”
“兵书很多人都读过!”宇文化及神色凝重的道:“不过,陈应的天分实在是奇高。他的身上甚至还有很多其祖侯莫陈崇都没有的东西,比如刘统这一批奇兵,就是他用自己的独特法门调教出来的。”
“刘统?”松赞干布不以为然的道:“就是那个缩头乌龟吗?”
“缩头乌龟?哈哈!”宇文化及不禁摇头笑了一笑,道:“这小子,确实厉害!”
松赞干布不解的道:“厉害吗?他从来不敢与我大吐蕃勇士正面交战,只会放冷箭,钻山林……”
宇文化及望着松赞干布说道:“你如果还在轻视你的敌人,将来你一定会吃大亏!”
“茹达仁应该拿下了康延居城!”松赞干布笑道:“他只有区区几千头牦牛,现在茹达仁采取国师之计,分散出击,想必刘统也束手无策了!”
宇文化及望着松赞干布,一脸无奈的叹了口气。心中暗道:“还是太年轻了!”
宇文化及摇摇头道:“每个统兵的大将都会用到斥侯,我也不例外。但我们一般人的斥侯都是个自为战一人一个据点的去侦察敌情。陈应却反其道而行之,他麾下斥侯也是一人一个据点,但是他能把所有的点连成线,然后将所有的线织成一张紧密的大网。这张大网神秘飘乎无处不在,灵活机动收放自如。”
宇文化及尽管是陈应的敌人,他此时也非常佩服陈应。
当李建成与李世民还在为那个位子斗得头破血流的时候,陈应已经秘密训练可以适应吐蕃高原的部队。
陈应就像是一个精明老道的渔夫,而刘统和他麾下的背嵬军就是他手中的网,只要他将这张大网撒出,但凡陈应想要的消息就没有得不到的。
到了必要的时候,这张大网也能随时化身为决定胜负的绝杀尖刀。
宇文化及带着在陈应外围的营地看了足足一个多时辰,直接天色全黑,这才对松赞干布道:“尊敬的赞普,咱们回去吧,陈应已经了戒备,他们把这个营地打造成了乌龟壳……”
松赞干布小脸狰狞的道:“国师,本赞普要怕大军辗平陈应!”
“哈哈……”宇文化及笑道:“赞普,完全不需要这么做!陈应缩进这个乌龟壳里,各就把他从这个乌龟壳里钩出来!”
第九十四章把他从乌龟壳里钩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