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不表态没关系,反正爱如我是娶定了。”姜帆说道,林爱如耳根一红,心下却感觉是高兴的。
“好了,我知道你两郎情妾意,就别在我面前表现了,只是还有一点。”林向北表情变得严肃:“爸妈说了,根据我们说的姜帆情况,出身,性格,还有做过的事,以及相貌,他们原则上都觉得没什么,包括顾家的事在内。
只是婚姻大事不同于儿戏,我爸妈可就这么一个女儿,婚礼的日子得好好敲定,最好是半年以后,这样爸妈好再仔细观察一下姜帆,其他都不重要,主要是看姜帆你对我妹妹好不好。”
“半年啊?”林爱如皱眉,她不太明白为什么要观察这么久,林家其他女儿出嫁也没这么长的观察期。
“半年没关系,如果只是考察我对爱如好不好,那我肯定能过关的,只是你答应我的事情,你要记得。”姜帆对林爱如道。
“什么事?”林爱如疑惑道。
姜帆在林爱如耳边小声道:“那次在长城下说的,两个月后,我那啥你的事。”
“你……想死啊。”林爱如狠狠一脚剁在姜帆脚背上,心里对姜帆完全无语,这个缺心眼的色胚,人家都答应嫁给你了,还惦记着那事。
“那妹夫,你现在跟我去巴蜀避避风头吗?”林向北听了半天,只听到林爱如说的话,姜帆的一个字也没听到,按理说自己修为比他高,应该能听到点的,怎么会这样呢?
“避什么风头?顾家吗?我从没把它当风头。”姜帆现在还没打算离开燕京。
“不错,我的妹夫就是要有这种豪气,不就是顾家吗?既然你已经是我妹夫,那就是林家的人,我们林家从来不怕什么顾家。”林向北赞许地对姜帆道,好感度18点。
“哥,你也胡说什么,是豪气重要还是命重要?而且……”林爱如不满地撇了林向北一眼:“什么这家那家的人,如果一定要说,我嫁出去我该是姜家的人,姜帆只是林家女婿,林家该着保护好女婿的。”
“爱如,现在回去巴蜀做什么?你发小的婚礼应该马上快到了吧?你不是说要参加完婚礼吗?”姜帆一直惦记着这事。
“婚礼?”林向北本来笑着的脸变得阴郁,林爱如也沉默了。
姜帆看着两人,心道“我说错什么了吗?两人表情怎么同时变了。”正要询问,忽然从远处走来一队警察,林向北和林爱如同时皱眉。
“曹先生吗?因为追杀你的杨沫首级出现在顾家惨案现场,我们怀疑你与这桩惨案有关,请跟我们走一趟。”领头的警察亮出证件,对姜帆说道。
姜帆微微皱眉,他其实昨天已经料到这种情况,可是中间出了一点点意外,就是早上和安冬雪的事,现在恐怕不能照自己原计划应对警察。
林向北立即站出来,冷声对领头警察道:“笑话,杨沫追杀我妹夫,他的脑袋出现在哪关我妹夫什么事?”
“林先生,我们只是执行公务,请不要为难我们。”领头警察对林向北道。
“你……”林向北一怒,却被姜帆拦住,对警察道:“好,我跟你们走。”
虽然计划有一点改变,可姜帆也不会怕了什么警察,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到时候见机行事就行。
警察带着姜帆离开,林向北怒道:“岂有此理,这些燕京警察竟然敢当着我的面带着我妹夫。”
林向北正要追上去,林爱如急忙拉住,“哥,别冲动。”
林爱如看向那些警察背影,轻声对林向北道:“这些警察是首都刑侦大队的,我记得他们的上峰是戴家的人,看起来不像是顾家要对姜帆动手,我跟着去一趟就好了。”
“我也去。”林向北立刻道。
“你太冲动了,要是在首都刑侦大队惹出什么事,得罪戴家,那可就是两个大家族,对姜帆不利。”
林爱如劝下了林向北,上前要求和姜帆一起去警局,警察领队没说什么同意了,姜帆和林爱如一起到首都刑侦处。
到了首都刑侦处,没有什么意外发生,姜帆和林爱如都感觉出来,这似乎是一次正常的问询,而这也符合林爱如的预料,如果顾家真要对姜帆动手,不会用戴家的势力。
“曹先生,昨晚有分局同志接到您的电话,您说你被追杀,后面我们分局同志到了现场,您已经不在,而所谓追杀你的人都已经死了,你作何解释?”
询案室,姜帆坐在椅子上,对面一名女警察做笔录,另一名警察询问,林爱如坐在另一个房间通过监控看整个询案过程。
“杨沫要杀我,我当然反抗了,何况他们还带了枪,就胡乱打了一阵,本来以为打不过他们,没想到把他们全杀了,当时我心里更害怕了,什么都顾不得,就逃离现场了。
警察同志,这应该算是正当防卫吧?”
“正当防卫,你是不能离开现场的,不过念及……杨沫等人行径恶劣,又持有重火力枪械,杨沫本人更是犯罪之身,你的行为可以归入正当防卫,加上你主动报警,后面又没实质性逃跑意图,可不予立案追究。”
女警察手中的笔发出“沙沙”的声音,男警察说完,又道:“你杀了杨沫和其他人以后,去了哪里?”
“去了一家酒店歇息。”
“随行还有谁?”
“还有……”姜帆犹豫了一下说道:“两名燕京大学的女学生。”
外面坐着的林爱如眉头一下子皱起来,虽然知道姜帆不应该是那种人,但心里好像也好难受。左右看看,幸好林向北没来,不然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
“我们查到的录像资料是你十二点二十八分进入酒店,之后的时间你去了哪儿?”
“去了……这很重要吗?”姜帆道。
“当然很重要,因为十二点五十八分顾家发生凶杀惨案,并且杨沫的人头留在现场,我们怀疑是你去现场杀人,并且留下了杨沫人头。”警察说道。
“笑话。”姜帆冷笑一声:“不过二十分钟,我怎么去顾家杀人?顾家庄园距离那家酒店有这么近吗?何况我带了杨沫人头?你们哪个监控器下看到我带了人头了?那么大个人头我还能揣兜里?”
“我们的确没看见你带人头,但是你可以在进入酒店前把人头藏在其他地方,至于距离问题,如果曹先生是常人,我们就直接排出曹先生嫌疑,但是曹先生不是,当初在红台机场已经证明这一点了。”
警察直起身来道:“其实最大的疑点是曹先生使用的兵器,在长城之下,红台机场,以及杨沫等人的伤口,都与顾家惨案的吻合。
为此我们有理由怀疑曹先生做了这件案子,如果不是因为如此,在顾家惨案现场,我们没有发现其他任何能直接证明曹先生身份的证据,那么曹先生其实还算是受害者。
现在我们只是希望曹先生证明昨晚顾家惨案发生时,也就是十二点五十八分到一点二十五分这段时间,曹先生的去处。
如果曹先生能证明自己不在现场,我们就完全排除曹先生嫌疑,肯定是有人模仿曹先生兵器作案。
如果不能证明,可能曹先生要配合我们继续侦查,也就是说无论曹先生实在警察局内还是警察局外,行动自由都会受限。
我们仅仅是履行公务,希望曹先生理解,我更希望曹先生能有证明自己不在场的证据。”
男警察看着姜帆。
林爱如也看着姜帆,她现在明白这次审查应该不是顾家报复的开始,或许顾家促成了这次审查,但也只是顺手为之,如果调查不出来,顾家不会放在心上,当然,调查出来,给姜帆定罪了,顾家肯定也乐见其成。
林爱如倒是猜了个八九不离十,顾家决定缓几天动手,但是支会警局办案,只是顺手而为,他们不太信警察能问出什么。
以姜帆之前栽赃嫁祸的本事,应该早已想好退路。
但是万一查出来什么了呢?给姜帆定个罪不是更好吗?
而这样的顶罪,如果是顾家的势力肯定没说服力,所以顾家反而用了戴家的势力,如果是戴家的下峰查出问题,那就有好戏看了。
林爱如现在想的和顾家差不多,姜帆虽然平时吊儿郎当,但关键的事还是能顾虑周全的,回想姜帆做的一件件事,扳倒的一个个大势力,哪个不是厚积薄发?
当姜帆发动的时候,几乎给对手的都是铁证如山,就算庞大如顾家,也只能是依靠家族势力弹压,如果顾家不是这么庞大的家族,以姜帆提供的证据和掀起的舆论,顾家早已步杨家李家的后尘。
这都说明姜帆心思缜密,在林爱如听到姜帆昨晚血洗顾家后,压根没想过警察能调查出什么,只是在担心顾家强力压迫。
现在林爱如和男警察都盯着姜帆,看他如何为自己洗脱嫌疑。
“还是那句话,我没有去顾家杀人,我不明白我大晚上睡个觉,为什么还要证明自己不在哪里,你们有本事就证明我在现场啊。”姜帆说道。
林爱如紧皱着眉,男警察也诧异了一下,都没想到姜帆会说出这样苍白的话,这根本毫无说服力。
“这是法律规定,我们也没办法,处理这类刑事案件,我们都是让嫌疑犯自己证明不在现场,而不是我们证明嫌犯在现场,如果后者我们能证明,我们也不用调查了。
当然,就算曹先生不能证明不在现场,我们也只能是怀疑曹先生。
曹先生即具有作案时间,又具有作案动机,更具有作案能力,我们希望曹先生接受我们的调查,暂时委屈一下。”
两名警察进来,将手铐铐在姜帆手上,姜帆感觉了一下,这手铐对自己来说,和豆腐没太大区别。
可是看到林爱如时,姜帆脸色还是有些尴尬,林爱如上前道:“姜帆,你怎么……”脸上既有担忧也有疑惑,不知道姜帆为什么会这么大意。
姜帆知道林爱如没说完的话是什么,勉强笑了一下:“爱如,放心吧,24小时他们不能证明是我做的,就得放了我。”
“可万一证明了呢?”林爱如双手交叉在小腹前,不知道该做什么,或许很多小孩子觉得警察和法院要定一个人的罪,肯定是百分之百证据。
实际上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那就是一个笑话,而百分之九十九的案子,都是不可能找到绝对证据的,如果放在辩论会上,嫌犯都能找到狡辩的理由。
为什么能定罪呢?一是靠口供,二是靠法官什么的判断,第三才是所谓证据,依靠“苍白的狡辩不予采纳”,将嫌犯定罪。
当然,许多时候罪犯苍白狡辩了,其实也真的是狡辩,但还有一些时候,就真的是冤假错案。
就好像当初的烟囱案,警察证明嫌犯是从烟囱进来的,并且在烟囱里发现了嫌疑犯的头发和鞋子,于是定案,嫌犯怎么狡辩都没用,因为那嫌犯晚上在睡觉,也不能证明自己不在现场。
而事实是,真正的凶犯是盗取了嫌犯的鞋子和头发,故意放在烟囱里的,倒霉的嫌犯被关了十二年。
放在这个案子里面,姜帆有作案能力,作案动机,作案时间,加上武器造成的伤口,那就不能狡辩了,哪怕警察不能证明姜帆在现场,法官都已经可以判案。
目前看来,唯一能阻止法官断案的,就只能动用家族力量的。
还是那句话,在势力面前,任何事都有两面性,那个烟囱案嫌犯是个普通人,所以法官就说证据确凿,狡辩苍白,但要是烟囱案嫌犯的爹是某某,那法官就会说证据不足,无罪释放。
现在只要警察不能证明姜帆的确在现场,那靠林家的势力,姜帆应该没事,只是林爱如怕出什么变故,而且姜帆被关在里面自己心里也难过。RS
第205章 烟囱案